11.1 | 在西元 2030 年前,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適當的、安全的,以及負擔的起的住宅與基本服務,並改善貧民窟。 |
11.2
| 在西元 2030 年以前,為所有的人提供安全的、負擔的起、可使用的,以及可永續發展的交通運輸系統,改善道路安全,尤其是擴大公共運輸,特別注意弱勢族群、婦女、兒童、身心障礙者以及老年人的需求。 |
11.3
| 在西元 2030 年以前,提高融合的、包容的以及可永續發展的都市化與容積,以讓所有的國家落實參與性、一體性以及可永續發展的人類定居規劃與管理。 |
11.4 | 在全球的文化與自然遺產的保護上,進一步努力。 |
11.5
| 在西元 2030 年以前,大幅減少災害的死亡數以及受影響的人數,並將災害所造成的 GDP 經濟損失減少 y%,包括跟水有關的傷害,並將焦點放在保護弱勢族群與貧窮者。 |
11.6 | 在西元 2030 年以前,減少都市對環境的有害影響,其中包括特別注意空氣品質、都市管理與廢棄物管理。 |
11.7 | 在西元 2030 年以前,為所有的人提供安全的、包容的、可使用的綠色公共空間,尤其是婦女、孩童、老年人以及身心障礙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