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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關係人溝通

本校參照GRI 準則之定義,辨識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包括:
  1. 可合理預期將受本校活動、產品和服務顯著影響的實體或個人
  2. 其行為可合理預期會影響學校的群體作為利害關係人
本校辨識利害關係人流程為內部初步討論學校各單位可能互動之利害關係人群體,並比對學術組織常見的利害關係人群體,進行檢視是否完整,再經高階主管進行討論增減並確認本校利害關係人類別。

南大透過多元管道與利害關係人(如學生、家長、教職員、社區等)進行有效溝通,關注教學品質、安全衛生、學生實習、就業及環境保護等議題。溝通方式包括意見交流、座談會、網頁、電子郵件等,並依需求設定溝通頻率,確保各方需求得到回應並促進校務發展。
南大透過多元管道與利害關係人(如學生、家長、教職員、社區等)進行有效溝通,關注教學品質、安全衛生、學生實習、就業及環境保護等議題。溝通方式包括意見交流、座談會、網頁、電子郵件等,並依需求設定溝通頻率,確保各方需求得到回應並促進校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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